案件归档和结案并不完全相同,它们是两个在案件处理流程中既相关联又有所区别的环节。
结案: 结案是案件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它标志着案件在法律程序上的终结。具体来说,当案件满足一定条件时,如案件已经移送管辖、终止调查、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或终结执行、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政府强制执行等,就可以进行结案。结案时,承办人员需要填写《结案呈批表》,详细记录案由、立案时间、立案编号、调查时间、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执行情况以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并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结案。
案件归档: 案件归档则是结案后的一个后续工作,它涉及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卷,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归档的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案件来源材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立案(不予立案)呈批表、证据材料、调查报告、审理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复核意见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问题线索移送书、刑事判决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管辖移送书、履行处罚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送达情况记录、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罚没收据、缴纳相关费用收据、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审批材料、吊销许可证件公告、非法财物移交书、非法财物清单、撤销批准文件的决定及相关材料、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经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副本、案件结案呈批表、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以及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区别与联系:
综上所述,案件归档和结案虽然相关联,但它们在案件处理流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