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10%的规定,合同价要不要扣除暂列金-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5-28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10%的规定,合同价要不要扣除暂列金”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结论: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10%的规定,在判断是否扣除暂列金时,应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约定。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暂列金的处理方式,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明确,则通常需要根据行业惯例或双方协商来确定。

接下来,详细分析:

  1. 合同条款的审查:

    • 暂列金定义:暂列金是合同中为可能发生的额外费用或变更预留的金额,通常不作为合同价的固定部分。
    • 合同条款约定:检查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暂列金在计算结算价时是否应扣除。若合同有明确规定,则直接按约定执行。
  2. 行业惯例与双方协商:

    • 行业惯例:在某些行业或地区,可能存在关于暂列金处理的通用做法或惯例。若合同未明确,可参考这些惯例来确定。
    • 双方协商:若合同既未明确约定,也无明确的行业惯例可循,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暂列金在处理结算价时的具体方式。
  3. 法律角度的考量:

    • 合同法原则: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应尊重双方的约定。因此,在处理暂列金问题时,应首先考虑合同的约定。
    • 公平原则: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裁决时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来判定暂列金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10%的规定下,合同价是否扣除暂列金应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约定。若合同未明确,则可参考行业惯例或双方协商来确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尊重合同的约定,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