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徐金春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劳动纠纷

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一般不可以再做伤残鉴定,但存在特殊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鉴定目的与适用范围角度

  1.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针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评定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其目的是确定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情况,为工伤待遇的享受提供依据,比如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的标准。例如,一位建筑工人在工作中从高处坠落受伤,经过治疗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那么他就可以依据这个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 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体伤残程度的鉴定,其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工伤事故,还包括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其他侵权纠纷。伤残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程度,为赔偿请求提供依据,比如确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数额。例如,某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伤残鉴定后被评定为九级伤残,那么在后续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就可以按照九级伤残的标准主张相应的赔偿。

由于两者的鉴定目的和适用范围不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就不需要再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劳动能力鉴定已经对劳动者的伤残情况进行了评估,并且工伤赔偿也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进行的。

特殊情况角度

如果工伤事故同时涉及其他侵权纠纷,比如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负主要责任,此时劳动者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已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但为了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可能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标准不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伤残鉴定可能依据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其他标准,两者的鉴定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例如,同样是腿部受伤,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能评定为九级伤残,而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数额也不同。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以及工伤赔偿、侵权赔偿等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