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几条-陈雅斌律师|法行宝
2026-07-11 刑事辩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具体条款为第三百一十三条。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单位犯此罪的,还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2. 主观要件:故意犯罪,明知是生效判决、裁定且有能力执行却拒绝履行。
  3. 客体要件: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司法权威。
  4. 客观要件: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里的“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具备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应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情节严重”:

  1. 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 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造成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 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职权妨害执行,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 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或责令保管的财产,或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6. 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抗拒执行,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 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阻碍执行工作的;
  8.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器械、服装及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9.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法律后果与量刑

  1. 基本量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 加重情节:若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如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债权人重大损失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五、实际案例说明

案例:甲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赔偿乙100万元,但甲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亲属以逃避执行。法院多次催告无果后,甲被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甲的行为符合“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根据甲的犯罪情节和后果,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六、温馨提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个人的法律记录,还可能导致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我建议所有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判决、裁定的要求来履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