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犯是一罪还是数罪-郭子昂律师|法行宝
2026-07-11 刑事辩护

牵连犯在我国刑法中原则上以一罪论处,即择一重罪进行处罚,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也可能涉及数罪并罚。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牵连犯的定义与特点

牵连犯是指犯罪人在实施某一犯罪的过程中,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例如,为了诈骗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中诈骗是目的行为,伪造公文是手段行为,分别触犯了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牵连犯的核心特点在于存在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这些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同时各个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的罪名。

二、牵连犯的处理原则

  1. 原则上择一重罪处罚

    • 处断一罪的含义:虽然牵连犯实际上实施了多个行为且触犯了多个罪名,但在司法裁判中,通常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基于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选择其中一个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这被视为处断的一罪。
    • 体现罪责相适应:牵连犯的多个行为之间具有紧密的牵连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是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了一系列行为。因此,将其按一罪处理能够更合理地体现罪责相适应原则,避免处罚过重。例如,在诈骗而伪造公文的案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比较诈骗罪与伪造公文罪的法定刑轻重,最终选择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
  2. 法律特别规定时数罪并罚

    • 当刑法分则条文对某些牵连犯的情形作出特别规定,要求实行数罪并罚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例如,《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也不按一罪处理,而是严格依照法律特别条款进行数罪并罚。这通常发生在牵连犯所触犯的多个罪名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且各自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时。

三、牵连犯与数罪的区别

牵连犯与数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牵连犯的行为之间存在内在的牵连关系,而数罪则是由完全独立的犯罪行为构成,这些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例如,某人连续实施了两次独立的盗窃行为,分别触犯了盗窃罪,这是数罪;但如果某人为了实施盗窃而伪造了身份证件,这里伪造身份证件是手段行为,盗窃是目的行为,虽然分别触犯了伪造身份证件罪和盗窃罪,但由于它们之间存在紧密的牵连关系,因此通常会被视为一罪并从一重罪论处。

四、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牵连犯,以及是否属于法律明确规定应数罪并罚的特殊情形,是作出正确定罪量刑的关键。具体来说,如果牵连犯所触犯的多个罪名之间联系紧密,其中一个罪名是另一个罪名的必然结果或者手段,且整体上只造成了一个危害后果,那么一般就选择其中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反之,如果多个罪名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且各自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则可能考虑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综上所述,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既体现了刑法的公正性,也体现了司法的效率。在处理牵连犯时,应仔细分析其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并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来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案件情况,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