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孩子成年了上大学不给生活费是否违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法律对于父母抚养义务的具体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主要存在于子女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阶段。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于已经成年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如您所提到的上大学的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父母必须支付其生活费。这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已经具备了通过劳动或其他方式获取经济来源的能力,应当学会自立自强,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在道德上没有给予子女一定经济支持的义务,但这并非法律上的强制要求。
从您提供的两个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均认为成年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不属于法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父母没有法定义务支付其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等费用。法院鼓励成年子女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大学期间费用,以锻炼自身能力,迈入社会争取更加美好的生活。
综上所述,孩子成年了上大学不给生活费,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构成违法。但父母在道德上可能会考虑给予子女一定的经济支持,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和步入社会。作为子女,也应当理解父母的不易,学会自立自强,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承担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