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2年,劳动者可主张的赔偿核心结论如下:
双倍工资差额的时效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的,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即额外支付11个月工资)。但需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通常为用工满1年的次日)。因此,若您已工作满2年,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可能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支持(具体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判断)。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工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您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主张自用工满1年次日起至补签前的同工同酬待遇(若实际工资低于同岗位标准)。
其他潜在赔偿: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您可同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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