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的公职人员可以出境吗-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行政纠纷

关于退休后的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出境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个人的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详细且深入的解答:

首先,退休后的公职人员是可以出境的,无论是因私事出境还是选择出境定居,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1. 因私事出境:

    • 退休后的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如旅游、探亲等,通常没有时间限制。
    • 在出境期间,他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会照发。
    • 如果出境时间在一年以上,从第13个月起,每年需要向支付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以继续领取相关费用。
  2. 出境定居:

    • 如果退休后的公职人员选择出境定居,并且获得了所在国(地区)的准许,他们的退休费、退职费与在国内的退休、退职人员享受同样待遇。
    • 为了领取上述费用,他们需要定期向国内有关部门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健在证明。近年来,为了简化办证程序,已经将健在证明的形式由原健在公证书改为“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健在确认表”。
    •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离退休证到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并填写上述健在确认表,领事官员审核认定后,在表上加盖使领馆印章即可。
  3. 其他注意事项:

    • 因私事出境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 在境外期间死亡的,其在境外的亲属应及时通知其国内原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会按规定在国内发给丧葬等费用,并从其死亡的下一个月起停发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
  4. 政策依据:

    •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等文件。

综上所述,退休后的公职人员是可以出境的,无论是因私事出境还是出境定居,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来保障他们的权益。在出境前,建议他们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