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认定-谭正德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合同纠纷

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认定,核心在于判断保险人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情形,具体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1. 合同依据的审查
    首先需确认保险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条件、范围及期限。若保险人以“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生效”等理由拒绝赔付,需审查相关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如是否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无效情形)。若合同条款清晰且无争议,保险人拒赔可能具有合同依据;反之则可能构成违约。

  2. 法定义务的违反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需在30日内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需在达成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付义务。若保险人存在以下行为,可认定为“拒不依法履行”:

    • 无正当理由拖延核定或赔付;
    • 拒绝提供核定结果或赔付依据;
    • 以虚假理由否认保险责任(如虚构免责事由);
    • 未按法定或约定时限完成赔付。
  3. 举证责任的分配
    投保人/被保险人需初步证明保险事故属于合同约定范围(如提供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等);保险人若主张免责或拒赔,则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情形(如故意制造事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若保险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其拒赔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4.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 保险人是否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提示说明义务(尤其是免责条款);
    • 拒赔理由是否与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相符;
    • 是否存在保险人滥用“核定期”或“赔付期”拖延赔付的情形;
    • 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未及时报案、提供虚假材料等)。

若您遇到保险人拒赔的情形,建议从合同条款、法定程序、证据收集三方面入手,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护权益。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