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有2个女儿要立遗嘱,有一个不到场能立吗”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儿女们是否到场并不影响遗嘱的设立,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即为有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遗嘱的法律性质。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个人财产在死后如何处分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这意味着,遗嘱的设立并不依赖于儿女或其他任何人的同意或到场,而是完全基于遗嘱人个人的意愿和决定。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遗嘱的有效性条件。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立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即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遗嘱设立的基础,确保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遗嘱内容真实、合法:遗嘱内容应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这是遗嘱内容的基本要求,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符合法定形式:遗嘱必须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形式。这些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
针对您的情况,即使有一个女儿不到场,您仍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选择,通过上述任何一种法定形式来设立遗嘱。例如,您可以选择自书遗嘱,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或者选择代书遗嘱,邀请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最后由您、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此外,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我建议您在设立遗嘱时尽量保持公开透明,并让相关利益方知晓。如果条件允许,寻求专业律师或公证机构的帮助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确保您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综上所述,儿女们是否到场并不影响遗嘱的设立和效力。关键在于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通过了解并选择适当的遗嘱形式,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