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司法拍卖需遵循法定程序,核心流程包括启动拍卖、评估价值、发布公告、实施拍卖及后续登记,具体如下:
启动拍卖程序
采矿权司法拍卖的启动通常源于法院执行程序。当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其名下采矿权被查封后,法院可依法裁定拍卖该采矿权以清偿债务。此时,法院会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办理后续拍卖相关手续。
评估采矿权价值
法院会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采矿权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内容通常包括:
发布拍卖公告
法院需在司法拍卖平台(如淘宝网、京东网等)及省级以上报刊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期一般不少于30日。公告内容应包括:
实施拍卖
拍卖采取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拍卖平台参与竞价。若首次拍卖流拍,法院可依法降价后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可变卖或以物抵债。成交后,买受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成交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买受人支付成交款后,法院会出具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持上述文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登记。登记时需提交: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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