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咋追责-张兴花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婚姻家庭

结论概述:针对婚恋平台追责问题,结合新闻背景中上海警方破获的“婚托”诈骗案,可从刑事追责、民事追责及行政监管三个维度进行全面分析。以下结合具体法律条款与案例细节展开说明:

一、刑事追责:平台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

  1. 法律定性
    根据《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新闻中婚介公司通过“婚托”模式实施诈骗,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虚构事实:伪造相亲对象身份,隐瞒“婚托”真实身份;
    • 隐瞒真相:未告知客户相亲对象为雇佣的“演员”;
    • 非法占有目的:通过低质量服务消耗客户付费次数,诱导二次付费,且无成功恋爱案例。
  2. 平台责任
    若平台明知或应知“婚托”模式仍参与运作(如组织话术培训、分配“资源费”),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需满足“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新闻中公司负责人芋某某、沈某某等14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是基于其共同实施诈骗行为的认定。

  3. 用户行动建议

    • 立即报警:向公安机关提供合同、付款记录、相亲对象信息等证据,协助立案侦查;
    • 联合维权:若涉及多名被害人,可推选代表与警方沟通,提高追责效率。

二、民事追责:平台需承担违约与侵权责任

  1. 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新闻中平台存在以下违约行为:
    • 服务质量不达标:安排低质量相亲,未提供合同约定的“优质资源”;
    • 虚假宣传:承诺“结婚成功返利”“续费介绍优质资源”等未兑现;
    • 拒绝退款:以“扣除30%税费”为由拖延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禁止排除消费者权利)。

用户可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剩余服务费、赔偿因欺诈导致的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

  1. 侵权责任
    若平台行为导致用户名誉受损(如被“婚托”欺骗后遭受社会评价降低),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侵权赔偿,需证明平台过错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

  2. 证据收集要点

    • 合同与付款记录:证明双方服务关系及付费金额;
    • 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证明平台虚假宣传或拒绝退款;
    • 证人证言:其他被害人或“婚托”的证词(若能取得);
    • 警方立案材料:作为平台违法行为的官方认定依据。

三、行政监管:平台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1. 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新闻中平台一年经营流水逾千万元,涉案金额近百万元,已符合“情节严重”标准,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吊销执照。

  2. 用户举报途径

    • 12315平台:在线提交投诉,附上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
    • 当地市场监管局:现场递交书面投诉材料,要求立案调查;
    • 行业主管部门:如民政部门(涉及婚姻介绍服务备案)或网信办(涉及网络平台监管)。

四、热点事件延伸思考:对婚恋行业的警示

  1. 行业合规建议

    • 实名认证:要求相亲对象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并核验;
    • 服务透明化:在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次数、退款规则,避免“模糊条款”;
    • 禁止“托儿”行为: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杜绝员工与外部人员合谋欺诈。
  2. 用户防范措施

    • 查验资质:选择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正规婚介机构;
    • 拒绝“高额返利”诱惑:警惕“结婚成功返利”等不切实际承诺;
    • 分阶段付款:避免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降低风险。

总结:婚恋平台追责需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手段,用户应优先通过报警固定犯罪证据,再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最后向监管部门举报推动行业整顿。若您或身边人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