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怎么调取-李杰民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行政纠纷

调取证据的具体流程和方法会根据调取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调取,以及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调取两种情况。以下我将分别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情况下的证据调取流程:

一、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如果您作为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某些关键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具体流程如下:

  1. 撰写调取证据申请书:

    • 标题:居中写明“调取证据申请书”。
    • 申请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 申请事项:明确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内容及其所在之处,例如“请求贵院依法向[具体单位或个人]调取[具体证据名称]”。
    • 事实与理由:简要描述案件的基本事实,说明该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您因何种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该证据。
    • 证据线索:提供关于所申请调取证据的具体线索,如证据可能存在的地点、持有人信息等。
    • 结尾:表明此致的人民法院名称,您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提交申请的日期。
  2. 提交申请书:将撰写好的调取证据申请书提交给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等待法院的审查与决定。

  3. 配合法院调取:如果法院批准了您的申请,您需要配合法院完成证据的调取工作,如提供必要的协助或信息。

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调取证据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调取证据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所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具体流程如下:

  1. 批准与通知:

    • 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证据种类、数量及提供时限。
    • 向被调取单位或个人出示工作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并送达调取证据通知书。
  2. 证据调取与固定:

    • 对于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可采用扣押或调取方式。扣押时需两人以上执行,制作清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 调取时,可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并确保原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 必要时,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特别是重要证据和关键证人。
  3. 询问与讯问:

    • 对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在合适地点进行询问,告知其法律责任,不得泄露案情或采用非法方法询问。
    • 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应在指定地点或看守所内进行讯问,由不少于两人的侦查人员进行,严禁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4. 制作调查笔录:

    • 在询问或讯问过程中,应制作详细的调查笔录,记录调查过程和被询问人的陈述内容,由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 核对与移送:

    • 对调取的证据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 侦查终结时,将所有证据材料整理归档,并随案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在调取证据的过程中,无论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还是公安机关,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调取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在调取证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