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向执行人受理案件费怎么写-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行政纠纷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需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受理案件费”,但需承担执行费用(如申请执行费、实际执行费用等),具体费用承担及申请流程如下:

  1. 执行费用的承担主体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8条,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也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无需预先垫付执行申请费,法院会在执行到财产后直接从被执行人财产中扣划。

  2. 申请执行时需提交的材料
    若申请执行人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以下材料(费用相关部分):

    • 强制执行申请书:需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金额(含诉讼费、执行费等);
    • 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需明确被执行人需承担的费用;
    • 费用计算依据:若涉及诉讼费、保全费等,需附法院出具的《诉讼费缴纳通知书》或票据;
    •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便于法院快速执行,减少实际执行费用。
  3. 若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费用
    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诉讼费、执行费等),申请执行人可: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并优先支付执行费用;
    • 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融资等,迫使其履行义务;
    • 申请司法拘留或追究拒执罪: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可能面临司法拘留或刑事处罚。
  4. 特殊情况:申请执行人预交费用
    若执行中需评估、拍卖财产,或申请执行人申请先予执行等,可能需预交部分费用(如评估费、拍卖费),但最终仍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会在执行到财产后,将预交费用退还申请执行人,并从被执行人财产中扣划相应金额。

总结:被执行人无需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受理案件费”,但需承担执行程序中的法定费用。申请执行人只需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法院会依法处理费用承担问题。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可通过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如有具体案件或费用计算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