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货币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刑事辩护

伪造货币罪既是行为犯,也包含数额犯和情节犯的要素。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伪造货币罪作为行为犯

  1. 行为犯的定义: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

  2. 伪造货币罪的行为犯属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即构成犯罪,这强调的是伪造行为本身,而不以实际流通或造成经济损失为必要条件。
    • 伪造货币行为直接侵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使伪造的货币未流通,也对金融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只要完成了伪造行为,即达到既遂状态。

二、伪造货币罪作为数额犯及情节犯

  1. 数额犯及情节犯的定义:

    • 数额犯是指以法定数额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定量标准的犯罪。
    • 情节犯则是以具备某种严重情节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2. 伪造货币罪的数额犯及情节犯属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存在“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这表明,虽然伪造货币行为本身即可构成犯罪,但量刑时会考虑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例如,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即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三、实际应用中的考量

在处理伪造货币案件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两点:

  1. 行为证据:收集并固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伪造货币行为的证据,如伪造工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这些证据是证明伪造行为完成的关键。

  2. 数额及情节证据:准确计算伪造货币的总面额或币量,确定是否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同时,查明是否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以暴力抗拒检查等。这些证据将影响量刑的轻重。

四、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伪造了大量假币,但尚未流通即被警方查获。在此情况下,该人已完成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因此构成伪造货币罪(行为犯)。如果查获的假币总面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或者该人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数额犯及情节犯)。

总结:伪造货币罪既具有行为犯的属性,也包含数额犯和情节犯的要素。在定罪量刑时,应综合考虑这三个方面,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如果你有任何关于伪造货币罪或其他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