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怎么折算-刘思昊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劳动纠纷

年休假的折算主要涉及两种情形:新入职员工当年年休假折算和离职时未休年休假工资折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1. 新入职员工当年年休假折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公式为: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举例说明:
若员工A于2023年6月1日入职某公司,其全年应享受年休假为5天,则2023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214天 ÷ 365天)× 5天 ≈ 2.93天 → 折算后为2天(不足1天的部分不计算)。

2. 离职时未休年休假工资折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具体公式为: 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说明:
若员工B于2023年10月31日离职,其全年应享受年休假为10天,且已休3天,则2023年未休年休假天数为:
(304天 ÷ 365天)× 10天 - 3天 ≈ 8.33天 - 3天 = 5.33天 → 折算后为5天(不足1天的部分不计算)。
此时,用人单位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额外支付200%)。

3. 特殊情形说明

  • 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如满1年不满10年享5天,满10年不满20年享10天,满20年享15天),需由职工提供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若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请病假累计一定时长(如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2个月以上)等,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 折算争议处理: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对折算结果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需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

温馨提示:年休假折算涉及具体天数和工资计算,建议结合个人情况核对用人单位的折算结果。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