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未遂的认定-崔燕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刑事辩护

诈骗未遂的认定主要依据行为人是否已着手实施诈骗行为、诈骗行为是否未能实际取得财产,以及未得逞是否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以下是对诈骗未遂认定的详细分析:

一、诈骗未遂的构成要件

  1. 已着手实施诈骗行为:

    • “着手”是区分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关键点。它指的是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试图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例如,向被害人介绍虚假的理财产品,或者通过发送诈骗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进行欺诈。
  2. 诈骗行为未能实际取得财产:

    • 这意味着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并未实际取得被害人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即使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但只要未基于该认识处分财产,就属于诈骗未遂。
  3. 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 这包括外界客观障碍(如警方介入、账号被冻结等)和被害人自身行为(如识破骗局、拒绝交付等)。这些原因必须是行为人无法控制的,才能构成诈骗未遂。

二、诈骗未遂的特殊情形

在复杂诈骗情形中,如电信网络诈骗,虽未实际获取财物,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认定为未遂:

  • 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
  • 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

这些情形表明行为人虽未得逞,但已具备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法律对其进行了特别规定。

三、诈骗未遂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虽然诈骗未遂的行为人未实际取得财物,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量刑上可能相对较轻。

四、实践中的综合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诈骗未遂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除了上述构成要件外,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 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手段及情节:如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具体实施情况。
  •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及动机:如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实施诈骗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 客观障碍的性质及来源:如未得逞是由于警方介入、账号被冻结等外界客观障碍,还是由于被害人识破骗局等自身行为。
  • 被害人的行为反应及损失情况:如被害人是否产生了错误认识,以及是否基于该认识处分了财产,造成了实际损失。
  • 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及影响范围:如诈骗行为是否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以及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五、举例说明

假设有一个案例,行为人通过发送虚假短信的方式,声称自己有内部投资渠道,可以获取高额回报,诱使被害人转账投资。然而,在被害人准备转账时,由于银行系统问题导致转账失败。在这个案例中,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诈骗行为(发送虚假短信),但未能实际取得财物(转账失败),且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银行系统问题)。因此,这个案例可以认定为诈骗未遂。

总结来说,诈骗未遂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诈骗行为的结果以及未得逞的原因等多个因素。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