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李超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劳动纠纷

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下是关于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本人工资的定义:

    •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 其他相关待遇:

    •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四级伤残职工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即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作为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如果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 申请流程:

    •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工会组织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四级伤残的,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相关待遇。
  5. 注意事项:

    • 工伤职工应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效。
    • 在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应提供完整的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
    • 如果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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