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交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交什么-王思宇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合同纠纷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招标人通常无需提交对等保证金,但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法律未强制要求招标人提交对等保证金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通常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但法律未规定招标人需提交对等保证金。招标人的核心义务是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提供配合条件(如施工场地、技术资料等),而非通过保证金形式担保履约。

  2. 招标文件可能约定招标人的特殊义务
    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招标人提供担保(如支付保证金、提供银行保函),则需按约定执行。例如:

    • 工程类项目:招标人可能需提前支付预付款,并约定预付款保函以保障资金安全;
    • 政府采购项目:部分地区要求招标人同步提交质量保证金(但实践中较少见);
    • 国际招标:可能适用FIDIC条款,要求招标人提供付款担保(如见索即付保函)。
      关键点:此类义务需以招标文件明确约定为前提,若无约定则无需履行。

实务建议:

  • 对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仔细核查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确认招标人是否需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
  • 对招标人:若需设置担保条款,建议明确担保范围、期限及解除条件(如验收合格后返还),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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