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关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规定-雷渭明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交通事故

交强险对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形明确不予赔偿,且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交强险的赔偿原则与除外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以“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为前提。但若事故系被保险人故意制造,则属于法定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交强险“保障受害方基本权益”与“防范道德风险”的平衡。

  2. 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
    若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存在故意制造事故的行为,可依据《条例》第十四条及《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解除交强险合同。解除合同后,保险公司对解除前发生的事故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后续保费不予退还,且被保险人可能面临行业黑名单等信用惩戒。

  3. 法律责任与刑事追责
    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可能涉及多重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事故全部损失,包括对第三方的赔偿;
    • 行政责任: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保险监管部门可对被保险人处以罚款、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处罚;
    • 刑事责任:若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期可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 实务中的认定标准
    司法实践中,故意制造事故的认定需结合证据链综合判断,常见情形包括:

    • 伪造事故现场(如故意碰撞固定物、制造连环追尾);
    • 虚构事故原因(如谎称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
    • 重复索赔(同一事故向多家保险公司申报)。
      保险公司通常通过现场勘查、行车记录仪、证人证言等证据固定事实,必要时会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

建议:若您涉及相关纠纷,需立即固定证据(如报警记录、现场照片),并审慎评估行为性质。交强险的除外责任条款刚性较强,但若存在证据瑕疵或争议焦点(如是否构成“故意”),仍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权益。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