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通常由物业公司收取,而非业委会。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关系与职责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直接承担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如安保、保洁、设施维护等),因此物业费收取权天然属于物业公司。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履约、代表业主协商合同条款,但无权直接收取物业费。
特殊情形下的例外
风险提示
若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收取物业费,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风险:
建议:若业主对物业费收取主体存疑,可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业服务合同》及收费许可文件;若发现业委会违规收费,可向当地房管部门举报或通过业主大会罢免相关委员。如有具体纠纷,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