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交警交罚款了,法院又处罚金,交罚金时不可以减去罚款额。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罚款与罚金的性质不同:
-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法规对醉驾行为进行处罚;
- 罚金是刑事处罚的一种,由法院根据刑法对醉驾行为作出的判决。
罚款与罚金的缴纳:
- 罚款需要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罚款通知单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 罚金则需要按照法院判决书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到指定的账户。
罚款与罚金不能相互抵扣:
- 由于罚款和罚金的性质、缴纳方式以及法律依据均不同,因此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扣;
- 即使已经缴纳了罚款,在缴纳罚金时也不能要求减去罚款额。
法律后果:
- 如果未按时缴纳罚款,可能会面临交警部门的进一步处罚,如滞纳金、强制执行等;
- 如果未按时缴纳罚金,则可能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醉驾后交警部门缴纳的罚款与法院判处的罚金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后果,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扣。因此,在缴纳罚金时,不能要求减去已经缴纳的罚款额。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