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穿着执法制服的规定,主要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和《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具体说明如下: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发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34号令)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这一条款直接确立了城管执法人员着装规范的法律要求,旨在通过统一标识提升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便于公众监督。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
为细化制式服装管理,财政部、住建部于2017年联合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财建〔2017〕297号),其中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严格限定着装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供应标准”。该文件从实施层面强化了着装规范的严肃性,明确禁止随意变更着装要求。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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