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用写本遗嘱一式一份 由本人保存吗-孟令燕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婚姻家庭

自书遗嘱并不强制要求写明“本遗嘱一式一份,由本人保存”,但这样的表述有助于明确遗嘱的份数和保管方式,减少后续争议。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法律对自书遗嘱份数和保管方式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生效,法律并未对遗嘱的份数和保管方式作出强制性规定。
    • 这意味着,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遗嘱的份数,可以是一份,也可以是多份;保管方式也可以自由选择,可以由本人保存,也可以交由其他信任的人或机构保管。
  2. 写明“本遗嘱一式一份,由本人保存”的作用

    • 明确份数:写明“一式一份”可以清晰地表明这份遗嘱是唯一的,不存在其他副本,有助于避免后续因遗嘱份数不明而产生的争议。
    • 明确保管方式:写明“由本人保存”可以表明遗嘱的保管责任在遗嘱人自己,如果遗嘱人希望将遗嘱交由他人保管,也可以相应修改表述,如“本遗嘱一式一份,交由XX保管”。
  3. 不写明份数和保管方式的潜在风险

    • 如果遗嘱中没有写明份数和保管方式,可能会在遗嘱人去世后,因遗嘱的份数不明或保管责任不清而产生争议。例如,如果遗嘱人曾向多人展示过遗嘱的草稿或复印件,可能会引发关于遗嘱真实性的争议。
  4. 建议

    • 为了确保遗嘱的明确性和有效性,建议在自书遗嘱中写明份数和保管方式。如果遗嘱人希望遗嘱由自己保管,可以写明“本遗嘱一式一份,由本人保存”;如果希望交由他人保管,可以写明“本遗嘱一式一份,交由XX保管”,并确保保管人可靠且愿意承担保管责任。
    • 此外,无论遗嘱的份数和保管方式如何,都应确保遗嘱的内容真实、合法,且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可能,建议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