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停车位租赁合同上写仅停车,车被挂物业是否有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需担责,反之则无需担责。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物业的责任基础——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等)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在停车位租赁的情境中,物业作为管理人,对停车位及其周边环境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保持停车场的清洁、照明良好,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以及采取其他合理措施防止车辆受损。
二、物业担责的具体情形
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三、合同条款的考量
虽然停车位租赁合同上写明“仅停车”,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对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任何损害都无需承担责任。合同条款不能免除物业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判断物业是否有责任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款、物业的实际管理行为以及车辆被挂的具体原因。
四、建议与行动
收集证据:
与物业协商:
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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