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原则,这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的,即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这一原则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非单个的家庭成员。因此,在承包期内,除非出现国家征用农民土地,或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等特定情况,否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保持不变的,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接下来,针对您户口迁走的情况,我们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您只是个人户口迁出,而家庭其他成员的户口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您全家户口都迁出了原集体经济组织,并且迁入了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
关于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特殊权益:
最后,如果由于历史原因或户口迁移等原因引起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建议您首先与基层村、镇进行协调解决。如果协调无果,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户口迁走后土地是否还有,取决于您家庭户口的迁出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土地承包的主体资格。在承包期内,除非出现特定情况,否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保持不变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