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给的现金能要回来吗-牟怡培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婚姻家庭

婚外情中给予的现金能否要回,需分情况讨论,核心在于现金给付的性质及证据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 若现金给付属于借款或存在其他合法债权债务关系
    若能证明现金给付是基于借贷关系(如借条、转账备注为“借款”、聊天记录中对方承认借款等),则出借方有权要求返还。此时,法律关系与婚外情无关,仅需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合意及资金交付事实。

  2. 若现金给付属于赠与,则需进一步区分赠与性质

    • 一般赠与:若赠与行为已完成(现金已交付),且无附条件或目的(如以结婚为条件),则赠与方无权要求返还。法律上,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完成交付后赠与即生效,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等)。
    • 附条件赠与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若赠与目的是维持婚外情关系(如“包养费”“分手费”等),或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配偶同意,则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或侵犯配偶财产权而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此时,赠与方或其配偶有权要求返还。
      • 证据要求:需证明赠与行为与婚外情的关联性(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等)。
  3. 若现金给付涉及不当得利
    若受赠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现金(如误转、欺诈等),则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但婚外情场景下,此类情形较少见,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实务建议:

  • 证据收集: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现金给付的性质及与婚外情的关联性。
  • 财产性质认定:若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配偶共同主张权利(如配偶起诉要求返还)。
  • 诉讼策略:以“赠与合同无效”或“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胜诉概率更高。

总结:婚外情中给予的现金能否要回,需结合给付性质、证据情况及财产归属综合判断。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违背公序良俗,返还可能性较大;若为一般赠与且无证据支持,则难以追回。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