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案由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类型和案件性质来确定,核心原则是准确反映申请执行的法律基础和案件类型。以下是具体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类型确定案由
- 若执行依据是民事判决书,案由需与判决书主文确定的案由一致(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 若执行依据是仲裁裁决书,案由应写明“仲裁裁决执行”,并注明仲裁机构名称(如“XX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执行”)。
- 若执行依据是公证债权文书,案由应写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并注明公证处名称(如“XX公证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 若执行依据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案由应写明“行政非诉执行”,并注明行政机关名称(如“XX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根据案件性质细化案由
- 若涉及金钱给付(如借款、货款、赔偿款等),案由可写为“XX纠纷(金钱给付)执行”。
- 若涉及行为履行(如腾退房屋、停止侵权等),案由可写为“XX纠纷(行为履行)执行”。
- 若涉及财产交付(如返还车辆、交付货物等),案由可写为“XX纠纷(财产交付)执行”。
填写示例
- 示例1:执行依据为“(2023)XX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
- 示例2:执行依据为“(2023)XX仲字第456号仲裁裁决书”,案由为“XX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执行”。
- 示例3:执行依据为“(2023)XX证经字第789号公证债权文书”,案由为“XX公证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注意事项
- 案由需简洁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表述(如“其他纠纷”)。
- 若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可按主要法律关系确定案由,或在案由中注明“等”(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
- 填写前需核对生效法律文书,确保案由与文书内容一致,避免因案由错误导致执行申请被驳回。
提示:执行申请书是启动执行程序的关键文件,案由填写错误可能影响执行效率甚至导致申请被退回。若对案由填写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为您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