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人在超市电梯摔倒骨折,超市是否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超市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对进入其场所的顾客,包括老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二、超市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
设施状况:超市的电梯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如果电梯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超市未及时维修或采取防范措施,导致老人摔倒骨折,超市可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警示标识:超市应在电梯等可能存在危险的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安全。如果超市未设置或设置的警示标识不明显,导致老人未注意到危险而摔倒,超市也可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管理措施:超市应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如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清理电梯上的杂物等,以确保顾客的安全。如果超市未采取这些措施,导致老人因管理不善而摔倒,超市同样可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三、超市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
完全责任:如果超市完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电梯存在严重故障且未设置警示标识,导致老人摔倒骨折,超市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部分责任:如果超市部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电梯存在轻微故障但设置了警示标识,但警示标识不明显,导致老人未注意到而摔倒,超市可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或相关机构判定。
无责任:如果超市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电梯运行正常、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了合理的管理措施等,但老人仍因自身原因(如疏忽大意、未遵守警示标识等)摔倒骨折,超市则不承担责任。
四、建议与后续行动
收集证据:如果老人或其家属认为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超市存在过错。
协商与调解: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可以尝试与超市进行协商或调解,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类似情况,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