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期限60天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往后推一天吗-刘超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的期限60天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确实会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同时,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虽然该法条并未直接说明节假日是否顺延,但结合行政程序的一般原则和实际操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期间计算的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可以合理推断,在行政复议期限60天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情况下,期限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实际操作

  1. 确认节假日:首先,需要确认最后一天是否确实为节假日。这通常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节假日。
  2. 顺延计算: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那么行政复议的期限就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例如,如果60天的期限最后一天是国庆节假期中的某一天,那么期限就会顺延至国庆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 提交申请:在顺延后的期限内,申请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注意事项

  • 及时提交:尽管期限可能会因为节假日而顺延,但申请人仍应尽可能在期限内提交申请,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 保留证据: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证明自己的权益。
  • 咨询专业:如果对行政复议的期限或程序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