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期限60天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确实会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同时,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虽然该法条并未直接说明节假日是否顺延,但结合行政程序的一般原则和实际操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期间计算的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可以合理推断,在行政复议期限60天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情况下,期限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实际操作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