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伤者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其70岁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有权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结合被扶养人的年龄、扶养人数等因素进行计算。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赔偿计算
确定赔偿标准:
确定赔偿年限:
确定扶养人数:
计算赔偿金额:
计算公式: [ \text{被扶养人生活费} = \text{当地标准} \times 10 \text{年} \div 2 \times 20\% ]
示例计算(假设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0000元/年): [ \text{被扶养人生活费} = 30000 \text{元/年} \times 10 \text{年} \div 2 \times 20\% = 30000 \text{元} ]
三、注意事项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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