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判3年坐了1年能否出来”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和假释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减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但减刑并不是无条件的,它需要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出色的表现,并且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因此,仅仅因为服刑了1年,并不能直接得出能否减刑的结论。
接下来,我们再看假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是可以假释的。但同样,假释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程序,并且有一些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对累犯以及因特定严重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得假释的。
具体到您的情况,判3年有期徒刑,服刑了1年,这并没有达到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从假释的角度来看,目前是不符合假释条件的。至于能否减刑,则需要看您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减刑的其他条件。
总的来说,能否提前出来(无论是通过减刑还是假释)都取决于您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建议您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有出色的表现,这样无论是对于减刑还是假释,都是非常有利的。同时,您也可以咨询监狱的管理人员或者法律顾问,了解更多关于减刑和假释的具体信息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