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监护人让精神病干违法的事是否违法”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精神病人本身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其违法行为是不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以及《刑法》第18条的相关规定,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也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这是因为,精神病人在此状态下缺乏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然而,当监护人让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下从事违法行为时,监护人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违法。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防止其受到伤害,并确保其不从事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监护人故意利用精神病人的无责任能力状态,指使其从事违法行为,那么监护人的行为就违反了其作为监护人的基本职责,也可能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来说,如果监护人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比如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那么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此外,如果监护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滥用监护权或故意教唆犯罪,那么监护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总结来说:
因此,作为监护人,应当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防止其从事违法行为,并确保其得到适当的治疗和看管。如果发现监护人有滥用监护权或故意教唆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