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既可以由劳动者本人申请,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具体分析如下:
劳动者本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若对自身劳动能力存疑,可主动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这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直接途径,尤其适用于用人单位未及时启动程序或双方对伤情存在争议时。
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同样有义务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是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体现,也是后续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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