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并且打人是什么罪-杨光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刑事辩护

冒充警察并且打人,这一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具体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招摇撞骗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警务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如骗取钱财、荣誉、职位等非法利益,构成招摇撞骗罪。若打人是其招摇撞骗行为的一部分,比如为了让他人相信其“警察身份”而采取暴力手段,或者通过打人威胁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则可能构成此罪。
    • 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2. 故意伤害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假冒的警务人员而故意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且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包括轻伤、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主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身体,并且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了相应的伤害后果。
    • 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妨害公务罪(特殊情况)

    • 法律依据:在特定场景下,如果真警察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冒充警务人员的人进行阻拦并打人,导致警察执行公务受阻,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重点在于阻碍公务执行这一行为,且针对的是真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特别说明:此罪名适用于特定场景,即真警察正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受到阻碍。

定罪与处罚原则:

  •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定罪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 如果冒充警务人员打人的行为同时构成多个犯罪,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例如,若行为既构成招摇撞骗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并从重考量招摇撞骗的情节。

法律建议:

  • 冒充警务人员打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对于此类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打击和惩罚。
  • 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证明自己的权益。

总结:冒充警察并且打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行为人可能面临多重罪名的指控和严厉的法律制裁。因此,我强烈建议广大公众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冒充警务人员或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违法活动。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尽我所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