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调解离婚签完字 我想撤回来不离可以吗-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婚姻家庭

结论:在起诉离婚调解过程中,若双方已签完调解协议但尚未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一般可以申请撤回;若已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则通常不能撤回,但存在特殊情况。

  1. 若双方已签完调解协议但尚未拿到法院的调解书
    • 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协议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之前,调解协议并未生效,此时你可以向法院表明不愿意离婚的意愿,申请撤回调解协议,法院一般会尊重你的真实意思表示,终止调解程序,继续审理离婚案件。
  2. 若已拿到法院的调解书
    • 一般情况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除,此时不能随意撤回。因为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就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特殊情况: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通过再审程序来撤销调解书,但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且难度较大。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调解书的:例如,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隐瞒了重大财产信息,导致调解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之后发现了该被隐瞒的财产证据,这个新证据可能足以推翻原调解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
      •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比如,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并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例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
      • 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例如,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所有财产且无需承担任何债务,但这种约定可能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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