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要债书(即委托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的撰写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要求,但核心要点可归纳为以下框架,您可直接参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 明确合同/委托书的基本信息
2. 明确委托事项与权限
- **一般代理**:仅代理参与诉讼/仲裁程序,包括提交证据、出庭辩论等,但不包括和解、承认对方请求等重大事项。
- **特别授权**:除一般代理外,明确授权律师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需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并逐项列明)。
3.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明确费用与支付方式
5. 明确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6. 其他条款
示例条款(供参考):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理追讨债务人XXX欠付的款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债务形成原因为XXX,到期日为XXX。
第二条 代理权限
受托方权限为特别授权(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第三条 律师费
委托方按风险代理方式支付律师费,即按实际收回金额的20%支付,款项到账后7日内支付。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情或需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供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