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16万好处费 对方主动提出希望多加点钱 然后再追加5万 行贿金额怎么算-郭成虎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刑事辩护

行贿金额应认定为21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 行贿金额的认定原则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及司法解释,行贿金额以实际给予的财物数额计算,包括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给予的财物。无论对方是主动索要还是被动接受,只要行贿人实际支付了财物,均应计入行贿总额。

  2. 本案中的金额计算

    • 初始给予的16万元属于行贿金额;
    • 后续追加的5万元系应对方要求支付,仍属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的财物,应计入总额;
    • 两笔款项合计21万元,均构成行贿金额。
  3. 特殊情形说明
    若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影响金额认定:

    • 未实际支付:若追加的5万元未实际交付(如仅口头承诺),则不计入;
    • 合法往来混淆:若能证明部分款项属于正常借贷、投资等合法关系,可剔除相应金额;
    • 索贿情节:对方主动索要可能影响量刑(如从重处罚行贿方),但不影响行贿金额的认定。

建议:行贿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建议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如存在被索贿情形,可争取从宽处理)。若有进一步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