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强制险保险部分应该由谁来赔-王冬阳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经济纠纷

未购买强制险(交强险)时,事故赔偿应由侵权方(即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若责任方未投保,受害人可直接要求责任方赔偿,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以下是具体分析:

  1. 交强险的法定性及赔偿范围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的法定保险,其赔偿范围包括: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最高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最高1.8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
      若未投保交强险,上述限额内的赔偿责任需由侵权方自行承担。
  2. 未投保交强险的法律后果

    • 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并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直至投保后返还车辆。
    • 民事赔偿优先:在交通事故中,若侵权方未投保交强险,受害人可直接要求侵权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例如:若事故造成受害人医疗费2万元,侵权方未投保交强险,则需先自行承担1.8万元医疗费限额,剩余2000元按责任比例分担。
  3. 特殊情形:车辆所有人与管理人分离
    若车辆实际使用人(如借用人、承租人)未投保交强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若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如明知对方无驾照仍出借车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无过错,则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建议:

  • 若您是受害人,可要求侵权方直接赔偿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并保留医疗记录、事故认定书等证据;
  • 若您是侵权方,未投保交强险不仅需自行承担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建议尽快补缴保险并协商赔偿。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事故责任划分、车辆使用关系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