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不服 原告虚假诉讼怎么处理-赵芳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行政纠纷

若一审不服且认为原告存在虚假诉讼,核心处理方式如下,需分步骤应对并注意法律程序要求:

  1. 立即启动上诉程序,并在上诉中明确主张虚假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若认为一审判决存在“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适用法律错误”,可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关键点:需在上诉状中明确指出原告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如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并附初步证据(如对方自认矛盾的录音、第三方证人证言等),否则法院可能仅审查原判决事实认定,不主动调查虚假诉讼。

  2. 同步向法院提交《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函》,推动刑事追责
    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若发现原告存在“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等行为,可向一审法院提交书面线索,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操作要点:需提供具体证据(如银行流水显示资金实际流向与诉讼主张矛盾、关键证人证言等),法院审查后若认为构成犯罪,会裁定中止民事诉讼,将案件移送公安。

  3. 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固定虚假诉讼事实
    若自身难以获取核心证据(如对方与第三人串通的聊天记录、伪造的公章鉴定等),可在上诉中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民事诉讼法》第67条)。提示:需明确证据存放地点、持有人信息(如“原告与XX公司2020年签订的虚假合同,存于XX公司档案室”),否则法院可能以“线索不明确”为由驳回。

  4. 若虚假诉讼已造成损失,可另案提起侵权赔偿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若因原告虚假诉讼导致你支付额外诉讼费、律师费或财产被错误保全,可在确认对方构成虚假诉讼后,单独起诉要求赔偿实际损失。证据要求:需提供损失明细(如保全费发票、律师费合同)、虚假诉讼认定文书(如刑事判决书或法院生效裁定)。

风险提示:

  • 虚假诉讼的认定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若仅凭主观怀疑无证据支持,可能被法院驳回;
  • 若恶意指控对方虚假诉讼,可能面临《民事诉讼法》第118条的罚款、拘留,甚至《刑法》第307条的诬告陷害罪追责。

建议行动顺序:

  1. 整理现有证据(包括对方矛盾陈述、第三方证明等);
  2. 15日内提交上诉状并附虚假诉讼主张;
  3. 同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函》;
  4. 根据法院反馈决定是否申请调查取证或补充证据。

若有具体证据或案件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实务经验进一步梳理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