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对年休假的时间规定如下:
基本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若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关系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例如,若职工年休假为5天,且期间包含1天法定节假日,则实际可休假天数仍为5天(法定节假日单独计算)。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未休假补偿
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需经职工本人同意,并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包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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