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是什么意思-杨光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刑事辩护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它体现了受贿罪中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内涵

“为他人谋取利益”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职务上的行为或影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决策,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虽然谋取的是正当利益,但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行业规范的规定。这一要件揭示了受贿罪中权钱交易的本质,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财物。

二、表现形式

“为他人谋取利益”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实际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实际利益,如项目审批、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
  2. 承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承诺为请托人办事,这种承诺本身就构成了受贿的一部分。例如,口头答应提供项目审批便利即为明示承诺。
  3. 利用职权或地位影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地位影响他国工作人员的决策,使之为请托人提供便利。

三、司法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1. 客观标准:

    • 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明确意思表示,无论是否实际实施谋利行为,都构成“为他人谋取利益”。
    • 实施谋利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基于承诺,着手实施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即使最终未成功,也符合认定标准。
    • 实际谋取到利益:国家工作人员不仅实施了谋利行为,而且成功为行贿人谋取了利益,这是最典型的情形。
  2. 主观标准:

    • 考虑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受财物时是否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故意或目的。这需要通过综合分析国家工作人员与行贿人的交往过程、言语表达、行为细节等多方面证据来判断。

四、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的区分

在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时,还需要区分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

  • 正当利益:指请托人的利益本身不违法,但其实现方式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或程序。例如,请托人希望通过正常程序获得项目审批,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其提供了便利,虽然利益本身正当,但实现方式违法,仍可能构成受贿罪。
  • 不正当利益:明确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如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的帮助本身即为非法活动。例如,请托人希望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走私、贩毒等非法活动的帮助,并给予财物作为回报,这种情况下谋取的利益显然是不正当的。

五、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受贿罪的刑罚根据情节轻重而有所不同,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六、实际案例

以李某受贿案为例,李某作为某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工程项目审批。张某为建筑公司负责人,希望李某在项目审批上给予关照,并送给李某现金5万元。李某收下后虽未明确表态,但后续利用职权为张某公司提供便利,项目顺利通过审批。在这个案例中,李某明知张某有具体请托事项(项目审批关照),并收受财物,构成“为他人谋取利益”。李某后续利用职权为张某公司提供便利,进一步证明了实际谋取利益的行为。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总结来说,“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它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应准确把握其内涵和表现形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以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