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监护人可以送福利院吗-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有监护人是否可以送福利院”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监护人的资格和状态。以下是根据相关法规和工作规程的详细解答:

一、送养对象与条件

  1. 丧失父母的孤儿:如果未成年人丧失了父母,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那么民政部门可以担任其长期监护人,并由儿童福利院(如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沈阳市儿童福利院等)进行抚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送养条件(如孤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且无其他监护人),儿童福利院是可以进行送养的。

  2.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对于被公安部门确认为弃婴(儿)身份,且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担任其监护人,并由儿童福利院抚养。在送养前,需要对被送养人的DNA进行采样,并与公安部门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未比中的方可送养。

  3. 经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如果未成年人因监护人侵害其权益,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院担任监护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相关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儿童福利院也是可以进行送养的。

二、送养要求与流程

  • 送养要求: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送养时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送养对象,还需要满足特定的送养要求,如提供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等。

  • 送养流程:通常包括送养前评估、送养前体检、准备送养材料、报送送养材料等步骤。儿童福利院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个人意愿、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适合送养。如果适合送养,会安排体检并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送到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进行后续收养工作。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监护人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且符合送养条件,那么儿童福利院在承担抚养职责的同时,也可以进行送养。但需要注意的是,送养应当在人民法院做出撤销监护人资格判决生效后进行,并满足一定的时间限制(如沈阳市规定送养应在判决1年后进行,但有特定情形可不受此限制)。

总结:

有监护人并不意味着一定不能送福利院或进行送养。关键在于监护人的资格和状态,以及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如果监护人因故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且未成年人符合送养条件,那么儿童福利院是可以进行抚养和送养的。但整个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工作规程,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