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成立的前提-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刑事辩护

行贿罪成立的前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条件:

    • 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只有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才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
    • 此外,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当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时,即构成单位行贿罪。不过,在讨论行贿罪成立的一般前提时,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自然人主体。
  2. 主观条件:

    • 行贿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这意味着行贿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行贿,并希望通过这一行为获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对方违反相关规定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
    • 如果行为人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财物,且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则不构成行贿罪。例如,因合法业务需要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合理的报酬或礼品,且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属于行贿。
  3. 客体条件:

    • 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或不可收买性)。行贿行为通过财物等手段试图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从而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信力。
    •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当公正无私,不受任何非法利益的干扰。行贿行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4. 客观条件:

    • 行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贿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这里的“财物”不仅限于金钱、实物,还包括有价证券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性利益。给予财物的方式可以是直接交付,也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如委托他人转交、银行转账等实现。
    • 同时,提供房屋装修、旅游、宴请等其他财产性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行贿行为。这些行为在本质上都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利益,试图影响其职务行为。
    • 数额及情节考量:行贿行为构成犯罪还需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来说,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的(如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等),应当认定为行贿罪。
  5. 特殊情形说明:

    •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但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这是因为在此情况下,行贿人并非主动行贿,而是被迫给予财物,且未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是法律对行贿人主动认罪、悔罪的一种鼓励和宽大处理。

总结与建议:

行贿罪的成立需综合考虑主体、主观、客体及客观等多个方面的要件。这些条件的严格界定和准确把握,对于认定和处罚行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行贿罪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