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式答辩状需要写此致吗-李全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行政纠纷

传统式答辩状中确实需要写“此致”。在撰写传统式答辩状时,格式和内容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此致”作为答辩状格式的一部分,通常出现在正文之后,用于引出答辩状的送达对象,即受理案件的法院。

具体说明

  1. “此致”的作用:

    • “此致”在答辩状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标志着正文的结束,并引出接下来的送达对象。
  2. “此致”后的内容:

    • 在“此致”之后,应紧接着写明受理案件的法院名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 随后,在法院名称的下一行顶格写明“答辩人:XXX”,并附上答辩人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日期。
  3. 答辩状的整体格式:

    • 答辩状通常包括标题、答辩人基本信息、案由、答辩理由和证据、结尾(包括“此致”和送达对象)以及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和日期等部分。
    • 标题应明确表明是“答辩状”。
    • 答辩人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
    • 案由部分应简要说明答辩人因何案提出答辩。
    • 答辩理由和证据部分应详细阐述答辩人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示例

以下是一个传统式答辩状的简要示例:

答辩状

答辩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职业:XXXX,工作单位:XXXX,住所:XXXX。

案由:原告XXX诉被告XXX(答辩人)XXXX纠纷一案。

答辩理由和证据:
(此处详细阐述答辩人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 在撰写答辩状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语言。
  • 答辩状应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避免泛泛而谈或偏离主题。
  • 如有需要,答辩状可以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答辩人的观点。

如果您在撰写答辩状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