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退休后能否兼职取酬-赵许江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公职人员退休后能否兼职取酬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综合判断。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对于党政领导干部而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201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有严格的兼职限制。具体来说,他们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如果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事先向原所在单位报告,并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而且,即使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也不得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以案例一中的刘某为例,他在退休后三年内,虽然经原单位批准可以在B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但按照规定是不能领取薪酬的。同时,他受聘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关的C公司独立董事的行为,并未经原单位批准且领取了薪酬,这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被认定违反廉洁纪律,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

其次,对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而言,如果他们在社会团体中兼任职务,并且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审批报备,那么是否可以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呢?根据相关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领导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执行,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的退(离)休人员,他们应当遵守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公职人员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并约定离职后收受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受贿。另外,如果公职人员以劳务费为名,掩盖收受礼金之实,或者未经批准在工作日外出参加评审等活动并领取报酬,这些行为也可能违反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退休后能否兼职取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党政领导干部在退休后三年内有严格的兼职限制,并且不得领取报酬。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在社会团体兼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领取薪酬等报酬。如果您有具体的兼职意向或情况,建议您先咨询原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具体规定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