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立案标准是什么-彭卓君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1. 设立违法犯罪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违法犯罪信息
    若行为人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相关违法犯罪信息,且达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立案:

    • 设立网站、通讯群组的数量达到3个以上;
    • 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的数量达到200条以上;
    • 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000次以上;
    • 向2000个以上用户账号发送违法犯罪信息;
    •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 造成严重后果(如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
  2. 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
    若行为人以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且符合上述第1点中的数量或后果标准,亦可立案。

  3. 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即使未达到上述具体数量标准,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认定为“情节严重”并立案:

    • 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的;
    • 组织、指挥多人共同实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的;
    • 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的;
    • 多次实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总结: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的立案标准主要围绕行为性质(设立违法犯罪平台或发布违法犯罪信息)、数量(网站、群组、信息数量等)及后果(点击量、传播范围、违法所得、社会影响等)展开。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行为,建议及时停止并咨询法律意见,避免进一步扩大法律风险。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