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的罚款细则,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对于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罚款,主要依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来判定。
一、对事故发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
- 若存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将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
- 若贻误事故抢救、造成事故扩大、影响事故调查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则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二、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罚款
一般事故:
-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若存在贻误事故抢救等情形,则处300万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大事故:
-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若存在贻误事故抢救等情形,则处3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大事故:
-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若存在贻误事故抢救等情形,则处400万元以上4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
-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若存在贻误事故抢救等情形,则处4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细分罚款
- 一般事故:根据重伤人数、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罚款范围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 较大事故:根据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罚款范围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
- 重大事故:根据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罚款范围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 特别重大事故:根据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罚款范围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
四、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
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关闭、破坏监控设备、拒不执行整改措施、擅自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等情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罚款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罚款。
五、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罚款
-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六、对事故发生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
- 根据事故等级,罚款范围在上一年年收入的20%至50%之间。
七、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罚款
- 若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故等级,罚款范围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
八、合并处罚
若存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或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将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的罚款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