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多少量可有罪-马雷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侵权纠纷

关于“野生动物多少量可有罪”的问题,结论前置如下:

  1. 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或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犯罪。具体来说,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1只以上,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3只以上,即构成犯罪。

  2. 涉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达到价值一万元以上,或者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如20只以上),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

详细解释与法律依据:

一、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 一般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数量较多、价值较高或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重大破坏等情形。例如,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1只以上,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3只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
  • 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通常针对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如大量猎杀、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破坏等。

二、涉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2020年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

  • 价值标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价值一万元以上。
  • 数量标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达到一定数量,如20只以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即使野生动物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但属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经许可进行买卖也可能违反地方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2. 合法来源与资质:买卖非珍稀野生动物也需确保来源合法,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分非珍稀野生动物可能需要特定的许可证或资质才能进行买卖。

  3. 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会对野生动物买卖进行监管,以确保市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因此,在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具备合法的买卖资格和条件。

法律建议:

  • 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谨慎交易:在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时,务必确认野生动物的种类、保护级别以及交易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触犯法律。
  • 积极举报:发现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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