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新药店需要几个人需要什么资质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法人可不可以就是同一-任松鑫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公司事务

开办新药店涉及多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包括人员配置和资质要求等。以下是对您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人员配置

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企业人员总数应不少于3人。这通常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以及营业员。具体来说:

  1.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注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

  2.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如果经营中药饮片,还应配备1名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 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负责日常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二、资质要求

  1.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这些人员必须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82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而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且未被吊销过药品经营许可证。

  2.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必须是注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3. 其他资质:药店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可不设),并配置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同时,应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此外,还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关于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是否可为同一人

根据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而质量负责人也需要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且注册到本单位,并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虽然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三者不能为同一人,但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企业负责人需要承担全面的管理责任,而质量负责人需要专注于药品质量管理,两者职责较重,通常建议由不同人员担任以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不过,如果某个人同时具备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资质和经验,且能够胜任这两项工作,理论上是可以担任同一人的,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

综上所述,开办新药店需要至少3人,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营业员,并需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至于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是否可为同一人,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来决定。